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

5人若染愛滋…衛署擬比照輸血受害救濟補償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電子報/王昶閔、黃以敬/2011-08-31

〔記者王昶閔、黃以敬/綜合報導〕對於愛滋器捐問題,衛生署明年起改採新的NAT核酸檢驗法,希望將愛滋檢驗空窗期從廿二天縮至十一天;政府目前只對輸血感染者有補償金制度,未來將研議是否要比照建立對器捐感染者的補償機制。

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,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所提交的檢討報告, 內文提及受害者的後續照顧,衛生署希望兩院能研究受害者醫療照護計畫,主動提出受害者賠償方案。

明年採新檢驗法 空窗期縮至11天

衛生署官員指出,器官捐贈者若在感染空窗期內捐贈,即便抽血檢驗為愛滋陰性,受贈者仍有感染風險,明年起改採新的NAT核酸檢驗法,檢驗空窗期從廿二天縮至十一天,但仍無法百分百驗出。

若因受血感染愛滋,血液基金會會核發每人三百萬的補償金,但現行法令中,對於器官受贈而感染愛滋者,並無類似受血染愛滋的救濟補償機制;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,器捐與捐血的性質與規模差異甚大,未來將延議是否要設立補償機制。

衛生署研究,五名受害者若確定感染愛滋,也將比照輸血受害救濟,不必等到官司纏訟求償。

衛署擬設器捐感染者補償機制

針對愛滋器官移植事件,外界希望衛生署提供愛滋列管名單資料庫供器官登錄中心交叉比對。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昨日指出,疾管局開放愛滋列管資料庫比對,雖可多一道除錯手續,但關鍵還是在於難以檢驗把關,比對的實質意義不大,卻得冒著愛滋病患敏感隱私資料外洩的風險,稍有不慎,便會引發災難。

施文儀表示,目前疾管局每廿四小時給予捐血中心最新名單,以防止被列管著的感染者惡意捐血。器捐登錄中心去年也來函詢問,可建一道除錯手續,疾管局從未拒絕,但要求器捐中心要有能力廿四小時管理與保護資料庫,以免近兩萬筆愛滋感染者的隱私資料外洩,器捐中心後來「知難而退」,未提出申請。

此外,基於保護隱私,疾管局也無法提供個別醫院查詢。

石崇良指出,這起移植愛滋器官事件跟是否開放愛滋感染者列管資料庫的查詢,完全沒有關係。即使開放查詢,若醫療人員沒有落實執行標準程序,而發生溝通上的錯誤,依舊會發生一樣的錯誤。

石崇良表示,若有其他機制比開放愛滋感染者列管資料庫查詢更好,就沒有必要犧牲病人的隱私,衛生署將聽取各界專家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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