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

二代健保保費計收採雙軌制

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局電子報第173期

二代健保保費計算將分為「一般保險費」及「補充保險費」
「 一般保險費 」即與現制規定之保險費相同,以薪資所得為主,費率則因
      補充保險費之挹注,可望略為下調,對以薪資為主要收入來源者較為有利
     。

● 增收「補充性保險費」,將全年累計超過 4 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、執行業
     務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金收入、兼職所得等增列為計費基礎,
     收取 2% 的補充保險費,較現制更能依民眾經濟能力負擔保險費,保險費
     負擔將更為公平、合理。

內容
說明
l  受雇者:薪資所得

l  雇主及自營業主:營利所得

l  專技人員:執行業務所得
l 被保險人:投保金額x 費率x 負擔比率x(1+依附眷屬人數)
l 雇主:投保金額 x 費率 x 負擔比率 x 平均眷口數
l 論口計費 (計費眷屬最多3)
l  受雇者計費收入:
ü 全年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
ü 執行業務收入
ü 股利所得
ü 利息所得
ü 租金收入
ü 兼職所得
l  計費收入x補充保險費率(2%)
l  第二年起依一般保險費率成長率調整
l  不論眷口數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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