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「食」在「醫」定「藥」知道
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
二代健保保費計收採雙軌制
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局電子報第173期
二代健保保費計算將分為「一般保險費」及「補充保險費」
:
●
「 一般保險費 」即與現制規定之保險費相同,以薪資所得為主,費率則因
補充保險費之挹注,可望略為下調,對以薪資為主要收入來源者較為有利
。
●
增收「補充性保險費」,將全年累計超過 4 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、執行業
務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金收入、兼職所得等增列為計費基礎,
收取 2% 的補充保險費,較現制更能依民眾經濟能力負擔保險費,保險費
負擔將更為公平、合理。
內容
說明
一
般
保
險
費
l
受雇者
:薪資所得
l
雇主及自營業主
:營利所得
l
專技人員
:執行業務所得
l
被保險人:
投保金額x
費率x
負擔比率x(1+
依附眷屬人數)
l
雇主:投保金額
x
費率
x
負擔比率
x
平均眷口數
l
論口計費
(
計費眷屬
最多3
口
)
補
充
保
險
費
l
受雇者計費收入:
ü
全年累計超過
4
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
ü
執行業務收入
ü
股利所得
ü
利息所得
ü
租金收入
ü
兼職所得
l
計費收入
x
補充保險費率
(
2%)
l
第二年起依一般保險費率成長率調整
l
不論眷口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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