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

酒醉扭傷也叫救護車 北市明年要收費免浪費


  • 2011-10-21
  •  
  • 新聞速報
  •  
  • 【中廣新聞/林麗玉】

台北市議員王浩統計,台北市今年到九月救護車出勤紀錄,高達百分之三是屬於非緊急狀況,包括民眾酒醉身體無力、或腰酸、搬東西扭到等症狀,都輕易叫救護車,結果造成真正需要緊急救護的民眾被延誤送醫。

台北市衛生局表示,北市府研議,從明年開始,如果是不緊急的第五級、或送門診的救護對象,必需付出勤費,每次出勤從一千二百元到三千元不等,預計明年七月開始收費,不過還要諮詢委員會討論通過。

台北市議員王浩統計,台北市今年一月到九月的救護車出勤,一共有102,313次,不過送醫人次僅達73,596次,其中高達50%是拒絕送醫,更有10%是未發現患者的「空包彈」。

例如非緊急的第四級檢傷病患,叫救護車的出勤紀錄就高達17%,還有非緊急的第五級檢傷病患或不詳的也有3%。

例如今年五月份,有民眾因為酒醉四肢無力竟叫救護車,結果有男子因為車禍路倒,等救護車等了十一順位,整整拖延救護了近十分鐘,還有一些老人家會因為腰痛、搬東西扭到就叫救護車,結果造成救護資源浪費。

北市議員要求,北市衛生局應該針對非緊急的檢傷第四級、第五級患者,收取出勤費用,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回應,衛生局研議從明年初公告,針對檢傷第五級、及要求119出勤送門診的民眾,要付出勤費用,每趟費用是配備人員,從1200-3000元不等都有可能,預計明年七月開始收費,不過還要通過諮詢委員會討論。

局長林奇宏說,第四級檢傷患者,該不該收出勤費,因為病程有可能呈現動態,該不該叫救護車較難判斷,可能會有爭議,所以目前還要討論是否要將第四級檢傷患者排除收費,至於未來第五級檢傷患者需要收出勤費,是為了避免浪費出勤救護資源,也避免民眾真正需要緊急救護,可能會被延誤就醫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