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條件從嚴規定,延長返國投保等待期
現行健保制度,曾有參加健保紀錄的國人,倘因長期出境致戶籍已被遷出國外時,等到返台重新設籍後,就可立即恢復健保資格。
在二代健保新制下,長期出境致戶籍已被遷出國外之國人,如果在回國前的2年內沒有投保紀錄時,須在台灣設籍滿6個月,才能加入健保,使用健保醫療。
˙出國2年以內的國人,只要仍設有戶籍,須依規定繼續投保。
˙出國2年以上、4年以內,因戶籍遷出國外而健保必須退保的國人,返國後要先重新設籍,重 新設籍當日即可恢復納保。
˙出國4年以上,且近2年沒有投保紀錄的國人,返國後需重新設籍滿6個月,才能加入健保。但如果在102年1月1日前已出國者,於102年12月31日前首次返國且重新設籍後就可以在設籍當日加入健保,不必受到6個月等待期的限制。
二代健保 | 現制健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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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代健保久居海外國人之投保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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