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

二代健保實施後,那些人保險費負擔減少?

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

說明:

一、由於二代健保修正案除維持現行保險費計算規定,另把高額獎金、執行業務收入
        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兼職所得及租金收入等,外界普遍認為應該要納入計算
        保險費基礎的收入,列為收取補充保險費的項目,故保險對象若是沒有上述其他
        應計收補充保險費之收入或其收入低於一定金額以下時,例如薪資結構中獎金比
        例偏低之受雇者(獎金為 4 個月投保金額以下)、無兼職酬勞者、無其他所得之
        農漁民及無執行業務所得及薪資所得以外所得之職業工會會員等,其保費負擔應
        不高於現制,甚或可能下降。

二、保險費負擔減少案例如下:

案例
現制(費率5.17%)
二代健保保費
差異
()
一般
(費率4.91%)
補充
(費率2%)
珮雯為受雇者,月投保金額17,880元,當月股利所得1,900
$17,880×5.17%(費率)×30%(負擔比率)=$277
$263
0
-$14
建承為受雇者,月投保金額53,000元,年終獎金2.5個月
$53,000×5.17%(費率)×30%(負擔比率)=$822
$781
0
-$41
怡倩參加縫紉職業工會,月投保金額21,900元,有2小孩隨同參加健保
$21,900×5.17%(費率)×60%(負擔比率)×3=$679×3=$2,037
$645×3
=$1,935
0
-$102
坤勝務農,參加農保,月投保金額21,000
$21,000×5.17%×30%(負擔比率)=$326
$309
0
-$17

註1:假設二代健保一般保費費率為4.91%、補充保費費率為2%。

註2:假設計收補充保費之所得大於1,000萬元以上,2千元以下,不予計收補充保費。

二代健保實施後,那些人保險費負擔減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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