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

二代健保實施後,那些人保險費負擔增加?

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

說明:

一、依據二代健保修正案之規定,維持了現行保險費計算規定,另把高額獎金、執行業務
        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兼職所得及租金收入等,外界普遍認為應該要納入計算
        保險費基礎的收入,列為收取補充保險費的項目,也就是說未來有超過當月投保金額
         4 個月以上之獎金者、有非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者、有執行業務收入者(但已
        採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其健保費之第 1 類第 5 目及第 2 類第 1目被保險人不在此限)、
        有高額股利所得者、有大額存款者及有房子出租給法人、企業、機關、學校之包租公
        、包租婆等保險對象,其保險費負擔將會增加。

二、保險費增加案例如下:


案例
現制
(費率5.17%)
二代健保保費
差異
()
一般
(費率4.91%)
補充
(費率2%)
佩誠為受僱醫師,月投保金額182,000元,並在其他醫院兼差,月執行業務所得5萬元
$182,000×5.17%(費率)×30%(負擔比率)
=$2,823
$2,681
$50,000 ×2%
=$1,000
$858
俊昂為某證券公司營業員,月投保金額42,000元,年終獎金6個月
:$42,000×5.17%(費率)×30%(負擔比率)=$651
:$7,812
:$619
$7,428
:
$42,000 ×2×2%=
$1,680
平均每月:$108
:$1,296
冠宇為某科技公司老闆,月投保金額182,000元,獲配股利5,000萬元
:$182,000×5.17%(費率)   =$9,409
:$112,908
:$8,936
:
$107,232
:
1,000萬元×2%=
20萬元
平均每月:
$16,194
:
$194,32













註1:假設二代健保一般保費費率為4.91%、補充保費費率為2%。
註2:假設計收補充保費之所得大於1,000萬元以上,2千元以下,不予計收補充保費。

二代健保實施後,那些人保險費負擔增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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