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

如何看懂藥袋

資料來源:人間福報/項怡平藥師/2011-06-25

衛生署要求藥袋上有十三項必須標示:病人姓名、性別、藥品學名、藥品單位含量數量、用法、用量、調劑地點之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調配藥師、調劑日期、警語。

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病患「知的權利」與確保「用藥的安全」。因此當領取藥物時,藥袋上的文字就可以當作藥物的活字典,一般資訊可從藥袋上的說明一窺究竟。

您想了解這次服用藥物的名稱是什麼?劑量是多少?該如何服用藥物?一日幾次?空腹或飯後?何時調配的藥品?吃藥應該關心的警語等在藥袋上都有說明。甚至於調配的藥師名稱也寫在藥袋上,若日後在藥物服用上有任何疑問,也可打電話詢問。

有些醫院甚至會額外增列一些貼心的建議標示,比如臨床用途(適應症)、注意事項(定期監測肝腎功能等)、副作用(一些發生比率比較高的不良反應)、預約回診時間、服法圖檔等以供不識字病患參考(以簡易圖形方式解釋服藥時間,如雞鳴表示早上,床鋪表示睡前等)。這種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,病患要多加運用,才不會辜負衛生署和醫療提供者的一番美意。

(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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