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

重賞重罰 人人是衛生警察

【聯合報╱葉慶年/醫(南投市)】2011.06.02

要讓人民吃得安心,事前的預防非常重要,本人認為應:

一、任何食品要進入大賣場、連鎖商店、百貨公司,或學生營養午餐、醫院病人伙食,皆要在事前提出檢驗報告,並做定期不定時抽查。

二、任何食品依規定必須做的檢驗及其結果,都必須清楚的標示並印製在外包裝上。

三、任何禁用的原物料有可能應用到哪些物品食品,則該種商品應將其列入必檢項目。

四、人民應該清楚知道送檢的單位機關及相關費用,讓大家可在對自己偏好的食物有疑慮時,有公信力的管道可以做檢驗,將可減少因長期食用某種食物而產生的累積傷害。

五、重賞及重罰,建立人人皆是衛生警察機制,當人民發現有危害健康之添加物時,可向衛生機關檢舉,並派發獎金激勵,對違法的公司重罰,並幫助受損害的民眾集體訴訟。

六、扶持消基會的檢驗機構成為有公證力的檢驗機構,可以承受更多的責任。

【2011/06/0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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