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

民眾送驗LP33膠囊 竟含3種塑化劑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電子報/洪素卿    台北/2011-06-12

〔記者洪素卿/台北報導〕塑化起雲劑事件發生以來,不少人主動拿著家中的產品送件檢驗,卻也陸續發生與業者送驗結果大相逕庭,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。有業者憂心,如果全無規範、再這樣下去,恐怕變成競爭廠商間另類惡性競爭手段。

有業者擔心變成惡性競爭

網友J先生將自家未開封的LP33膠囊送驗,結果不但有DEHP、DINP,竟然還有第三種塑化劑DNOP。DNOP是環保署早已經列管的一級管制品。業者強調第一時間就已經配合下架回收,主要問題還是因為原料遭到污染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,先前受污染產品均已封存下架,並且重申只有政府自行採驗,才能作為標準,且下架標準以原料使用情形判定,不會以廠商或個人自行送驗的終端產品作為判準。

衛署:以政府採樣為準

至於各地衛生局收件情形,食品藥物管理局副局長許銘能強調,目前各地衛生局受理民眾送驗並非全無原則。首先,必須是未經拆封的產品,而且是五大類商品,並且迄今沒有檢驗結果者,才會收驗。此舉主要就是不希望把經費浪費在已經檢驗過的商品上面,要求未拆封產品也是為了避免樣本有問題。

不過,由於目前民間合格實驗室並不會限制送件商品,是否可能成為漏洞?對此,許銘能強調,只要是合格實驗室,都能接受廠商送驗,至於民眾送驗,部分實驗室也會接受,但他建議民眾無須過度恐慌。

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SGS)副理陳浩琦則指出,以SGS來說,除非送件者為產品生產廠商,否則開立檢驗證明的時候,不會寫上產品品牌名稱,也就是說,如果收到的是麵包產品,只會寫「一個麵包」,不會寫特定品牌麵包。此外,如果送件的產品已經開封,在證明書上也都會註記。同時,樣品一定留存備份,可供複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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