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

無醫師執照替人整形 美容坊負責人起訴

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祺/台北報導】2011.05.07 


台北市「米蘭美容坊」負責人陳學儀,被控沒有醫師執照卻使用電燒機等醫療器材,替客人進行微波拉皮、微晶瓷隆鼻或注射肉毒桿菌等醫療行為,並違法使用來自大陸的胎盤抽出物劑,今天被依違反醫師法及藥師法起訴。

陳學儀(35歲)注射肉毒桿菌或進行脈衝光等治療,但她堅稱只替客人擠青春痘,相關藥物是自己使用,否認有醫療行為,檢方認為犯後態度不佳,建請法官處刑1年、併科罰金50萬元,且不給予緩刑。

陳學儀的男友宋昇平(47歲)前年九月間,花2萬元人民幣在大陸購得兩盒「胎盤抽出物劑」後,未經衛生署核准輸入,即攜回台灣轉讓給陳學儀使用,檢方一併依違反藥事法起訴。

檢方起訴指出,陳學儀從2008年至2010年4月,在米蘭美容坊多次替男友宋昇平及林姓等8名客戶,使用電燒機等醫療器材進行「黑臉娃娃雷射柔膚」、脈衝光、微波拉皮、打斑痣、微晶瓷隆鼻等醫療行為。

同時視男友及客戶需要,分別實施塗抹麻醉劑或注射胎盤抽出物劑禁藥,及須由合格醫師處方之複方維他命B、保肝、玻尿酸、肉毒桿菌等藥物。

【2011/05/07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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